相关问答
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收回烟草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或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活动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案件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私分、挪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83人已浏览
5,06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4,5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