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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
《财经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以现行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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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里不能是一个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不能是一个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对外代表法人意志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公司的必设的法人机关。 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不可以执行公司财物。公司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公司仅以自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是根据授权和法律规定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三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债务并不属于公司债务,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所在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处个人欠款,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应该对该欠款承担责任的,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执行公司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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