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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履行后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其履行的购房合同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方就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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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瑕疵撤销权消灭不可以。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为: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能够进行更名的。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限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买下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托付、预购人获到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解决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解决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限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到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可以转让的,但是应该是有条件的。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合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 4.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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