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
1、主体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定义“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①被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解决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也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也一般以受害人实际财产损失或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计算。
对于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应以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作为赔偿的依据。这就是说,受害人不能通过赔偿获取大于侵权损害的利益。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原则为全部赔偿原则,并不要求对行为人实行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此,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其因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