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离婚过错赔偿呢?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在实践中,法官通常根据过错方侵犯的手段、场合和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受害方的损害予以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民法典》规定离婚过错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诉讼时以及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