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的工作。 二是工作内容。也就是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 (3)是劳动保护和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假、劳动安全卫生、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是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具体动报酬金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和支付日期。 (5)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是劳动纪律。 (七)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具有效力。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括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其他约定无效。 (九)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的有利凭证。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维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