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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与是否办理取保候审关系不大,除非是案件的证据不足,且已经超过了羁押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办理取保候审,前后拖延的情况时间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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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结案还是得看证据标准。如果真的是没有犯罪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必须终结刑事程序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和取保候审没有多大的关系。在这里,只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最多是可以实施三次的,而且每次的最大限度是可以有一年的时间。至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因为证据标准或者是没有查到有犯罪行为一事而结案,那个不好说。以下我们分情况进行说明。如果是公安觉得没有犯罪,是属于抓错人了,那么一般就在1个半月之内,就必须放人了。如果是到了检察院负责的那部分阶段,那么一般而言最长的时间是7个月左右。过了7个月,要想继续追查,那就是比较麻烦的了。所以一般都会在7个月内放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检察院阶段的7个月内,这里是没有算上在公安机关那边耗费的时间的。那么到了法院那一阶段,就是需要经过开庭之后再给出判决书的时候了。行为人具体该如何定性那就是判决书里面有写明,并且给出理由的。到了法院的阶段具体时间是不好说的,有时候是1年多,有时候是2年多。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所以,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根据案情而决定 扩展资料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来说,每个阶段等待审查的案件最迟需要12个月,关于案件期限,需要与案件机关取得联系,看看调查的进展情况。简单的2个月左右,等待审查最长3年。《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接受审查。(1)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刑罚的;(2)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如果受到保证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3)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受到保证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拘留期满,案件未结束,需要接受保证审查。等待审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1)为了防止长期保证,既没有关闭,也没有调查、起诉、审理,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审查期限的每个阶段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因此,最长36个月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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