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的有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种:积极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法律规定的有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种:积极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1、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2、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3、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规定的有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种:积极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消极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有配偶者;(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