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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假日安排的通知》,法院春节正月期间从1月24日开始休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春节从1月24日开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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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社保局过年期间从1月24号开始放假。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国务院公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该规定2014年始实施。法定假期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同时,《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依此规定,2014年新年放假时间为1月1日;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6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端午节放假时间是5月31日至6月2日;中秋节放假时间是9月6日至9月8日;国庆节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10月7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假日安排的通知》,交通警察正月期间从1月24日开始休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预防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止感染,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到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天),从2月3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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