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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携带所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最好登记备案。如果该房屋产权确实属出买方所有且无争议时,你们签订的该买卖合同是生效的。根据我国目前房地产权属登记政策,实行契证和权证登记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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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房屋出租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携带所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住房租赁合同是指住房租赁人向租赁人提供住房,租赁人定期支付约定租金,合同结束时完全返还住房租赁人的合同。住房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住房租赁合同注册后,对抗第三者有效:①租赁期间租赁人出售该住房时,租赁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满的租赁人必须租赁该住房,租赁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③住房租赁期间,租赁人将该住房出售给第三者,第三者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④租赁期间,租赁人将租赁的住房设定抵押,该抵押物依法处分给第三者,第三者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房屋租赁不必备案,但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因此建议尽量选择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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