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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途中乘坐电动汽车摔倒不是工伤,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不是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
针对“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算工伤吗?”这一问题,应遵循【新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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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问的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因为你所受到的伤害发生在单方事故中,即没有事故相对方,一般情况下,你自己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特殊情况下,例如道路正在施工,施工方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记的,可能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如果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则你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工伤。
骑电动车下班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前几天的傍晚时分,老刘下班回家的路上,当他骑到一个转弯时,由于速度过快,车子突然侧翻,他重重地摔倒在地,当时,一股剜心的疼痛从左腿不断向全身传递,他痛得爬不起来了。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诊断为左腿骨折。花去不少住院费不说,还拖累家人照顾。他找到单位要求申请工伤,单位也认真准备了相关材料。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单位来到劳动和保障部门为老刘申请工伤认定,但结果却给了老刘当头一棒:像老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部门人员解释说,国务院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予以认定工伤,而老刘所骑的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的范围里,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这让老刘感到十分沮丧,原本以为是下班途中受伤,拿到工伤赔偿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现在却成了泡影,老刘表示接受不了。
根据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这个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的算工伤吗的问题,答案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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