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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申请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
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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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体的方法是,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同时应当提交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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