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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有期徒刑和罪犯(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的,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
1、对有期徒刑和罪犯(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的,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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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有些需要开庭审理,具体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自行退出或依当事人申请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请回避的对象为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等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回避,回避申请被驳回后,还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
假释的申请: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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