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
2012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194.80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二、城镇居民人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一、医疗费 1、依据病历和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如能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其提供的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否则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虽无工资收入,但按照合同或约定能够得到预期收入的或者受害前已经从事有合法报酬劳务的,其因伤害减少的误工费应予赔偿; (4)系承包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可以参照其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同行业、同工种、同种规模,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有税单的凭税单为依据。 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院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收入:(1)陪护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陪护人无固定收入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为限 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是否需要营养费及给付营养费的期限参照医疗机构证明或法医的鉴定认定。 六、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按照伤残等级的十级,依次可分为100%、90%……10%。 1、60岁以下:20年×平均生活费×等级%=元 2、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20-X)年×平均生活费×等级%=元; 3、75岁以上:5年×平均生活费×等级%=元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