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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可以做第一顺位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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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第二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可以吗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根据《继承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代位继承”只限于被继承人本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不适用于其他情况。只要还存在任何一个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还有晚辈直系血亲时, 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资格继承。并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没有晚辈直系血亲,那么遗产只能由现存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存在“代位继承”这个概念。
代位继承可以做第一顺位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 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可以做第一顺位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 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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