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台州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家六大标准车用汽油,徐州、连云港、...
从请假开始的那天算起。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妇,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15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就算现在不分什么农业与非农业了户籍制的话,那还是一样会有一定的性质区别的.按照正常的相应的城市(城镇/乡镇/村组)人口类别区分与转换规划实施要求及纲要政策实行说明,那你们现在应是属于非农户口,也就是所谓的城镇户口.还有这些在你们的户口本上都会有所体现的. 那不能填写农业户口啦,要填写非农才行了.要不到时候打印出来的信息表和跟你所提交上去的材料对应不上,是要被打退回来的。
根据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今年,江苏的高温费暂不调整,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本次专项检查,人社部门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我想你就江苏省高温费2017年的相关规定已经清楚了。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以上是江苏省病假工资规定2017。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923人已浏览
2,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