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制执行原告不同意分期,可以这样处理:1、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
根据调解自愿的原则,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失败那么调解协议书就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及时判决,对于双方争议的法律事实应当依据判决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不一定需要原告本人去申请执行的,可以由原告本人,也可以由原告人代理人去法院办理申请执行的立案手续。另外,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该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再由立案庭转到执行局进行执行,而不是直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法院虽然查封货款,但并没有划拨,法院执行后不给原告到执行局咨询一下,或者提起书面异议。如果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怎么可能呢?法院查封财产,必须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再交纳保全费用,提供担保,提供要查封的财产详细情况,如果是银行存款,还必须由院长批准,法院才能查封,所以,绝对不可能仅凭一句话就查封的。你可能是听错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879人已浏览
818人已浏览
1,0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