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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
展开全部1、只要双方对变更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口头变更或书面变更都受法律保护;2、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则由应当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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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权需要提交的证据: 1、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和虐待子女的证明材料; 2、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证据; 三、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说明;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化的重要标准。因此,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证明要求变更监护权:1、如果对方收入下降,无法维持子女生活,可以去对方工作单位,要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如果对方是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可以查询确定工资;2、对方拖欠他人债务的,可以请求他人出具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或者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是否被列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3、要求对方邻居朋友出具对方长期不良习惯的证明,或者要求对方出具未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4、如果居住地经常变更,可以向对方租赁的房屋所有人了解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5、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需要医疗和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司法意见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的4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l)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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