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的法...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规定: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依法享有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2、设立质权时,应当办理质权登记。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质押是一个中性名词,利好利空的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股权质押的效力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质权保全权。
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因此,以股权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它并不承担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负债和纠纷,最终目的是质押权人实现回收给出质人的借款;股权转让是一种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受让人已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承担公司的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