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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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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见,职务侵占罪属于数额犯,其定罪和量刑必须按照犯罪数额的标准来确定。那么如何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对应的受贿罪和贪污罪数额标准的两倍(6万元)和五倍(100万元)执行。也就是说,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回6万元以上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5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0万人。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职务侵占罪,很多人会把侵占罪与之混淆。而根据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求来看,职务侵占罪可以说是特殊主体的犯罪,明确要求了本罪只能是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在一般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了行为人的职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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