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恋就是相互了解的过程,成心刁难,纠缠不清。处理妥当~若是不爱了,不合适就不要再牵扯不清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淡然释然才好,放开心,可以适当...
分手费协议是否合法,应从两方面来把握: 1、主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应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1、没有。分手费一般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并没有对分手费做出规定,所以男女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如果有愿意支付分手费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同居行为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上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分手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的条款进行判决。因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并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注意,分手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有效,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