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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财产,过户了就是个人的财产,即便离婚都不会有分配的情况,纯属个人物权。如果这个财产是结婚后离婚前这个时期的财产,不管过户谁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别,如果涉及离婚,你们自己协议就行,即便去了法庭,法庭也会协议分派。最终达成分配协议,绝对不会因为是谁的户私有制处理。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参与共同分配。建议采纳的,确定下事实。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离婚后没有房产无法办理立户登记。
离婚后没有房子,一般不允许分户。但是如果有投靠的地方,比如父母,其他愿意接受的亲戚,可以分户口。持离婚证、身份证(必须本人)、协议书或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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