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
婚前财产就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所得财产,离婚时才会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个人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但是如果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且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按揭的贷款为个人债务。但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配偶方出资清偿的应当予以返还。 二、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出资的。首先房屋的产权属于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没有归还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经偿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唐先生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即取得了要求房产公司交付房屋以及产权过户的权益。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产权证,实际上是唐先生婚前债权变成物权的实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作为购房时间,并以婚姻登记时间的先后来确定产权归属。根据相关法律,此争议房屋应属唐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资金,其中属于张女士清偿部分的,应当返还给张女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