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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是多久

2021-11-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冻结单位存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人民法院因审理或者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和本人工作证或者执行公务证。银行行长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根据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账户上的同额存款。被冻结单位银行账户存款不足冻结金额的,银行应当在六个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账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金额。被冻结的钱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当支付利息,扣除时应当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支付利息。如果冻结有误,冻结期间的利息应在期间的利息。更正答案: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此并按照应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被冻结单位银行账户存款不足冻结金额的,银行应当在六个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账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金额。被冻结的钱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当支付利息,扣除时应当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支付利息。如果冻结有误,冻结期间的利息应在期间的利息。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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