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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租赁合同执行异议书的特别要求,只要合法即可。 二、租房协议书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 租房协议书是一种转移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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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委托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武汉亿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租房产;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方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方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将租赁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方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佣金和有关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 委托租赁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租赁过程中,乙方的一切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武汉亿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签章)(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共亩,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按部颁标准执行; 3.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 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产品的包装: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产品的包装物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 乙方送货; 2.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 甲方自提自运。 4.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 产品的到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 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 产品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1. 验收时间; 2. 验收手段; 3. 验收标准;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应详细说明产品不合规定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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