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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
父母的债务儿女必须要完全继承吗父母欠债无法偿还,是否就意味着儿女必须要替父母偿还清债务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父母欠债儿子偿还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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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没有义务替家长偿还债务。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合同相对性有两层涵义: 1、意指“当事人之间之羁束状态而言”。 2、即指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儿子已满十八岁欠的债务不需要父母。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现代社会自己行为,自己负责。但如果孩子死亡,继承其遗产,就需要偿还。
孩子已经成年,那么其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父母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那么父母就有偿还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扩展资料:欠款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欠款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欠款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欠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出借人就拿多少。欠款人死亡债务处理: 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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