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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后男女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存在有以下情形的,离婚时女方要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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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离婚依法是不用退还彩礼的。
结婚半年后离婚了彩礼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如果存在如下情形,可以适当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虽然登记结婚,但实际未共同生活过,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给你分三个层次: 1.未领结婚证,现在的关系即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朋友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走人就是。根据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关于彩礼,法律也不会做强制性规定,一般到法院,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按照如下逻辑处理(仅作参考)。被认定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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