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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父母任意一方的所以孩子户口不是问题如果有问题可以协商的为了孩子没啥问题吧...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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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此条款规定,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协商离婚后处理儿童户口。 协商离婚的,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所,通知户籍警察离婚后处理儿童户籍,需要带申请资料:1、向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明书2、儿童已经登记户籍,迁移户籍的,只要将儿童户籍簿、出生证明书、夫妇户籍簿向夫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儿童小,未登记户籍的,需要离婚证明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出生证明书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婴儿父母双方居民户籍簿等资料,到有儿童监护权的一方户籍所。3、根据离婚证明书上明确记载的儿童归属内容,向需要入籍地的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发行入籍证明书,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入籍证明书(在居民委员会证明书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有差异)4、入籍地证明书,向儿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行户籍转移证明书5、转移证明书向入籍地派出所进行入籍登记。 二,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 如果法院调停或判决离婚,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首先通知户籍警察户籍,带申请资料,需要:1、持有离婚判决和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由原法院经营者签署书面意见,按法院印鉴和业务法院印鉴)2、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持有户籍簿向转移地派出所发行转移证明书3、持有转移证明书的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原派出所在转移证明书上签署转移意见,将转移证明书交给转移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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