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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告诉你,94年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因此,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不属于真正的婚姻关系,仅仅是同居关系,必须是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才算婚姻关...
1、在一起十年没有结婚证不算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 2、除非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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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人民法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件的一些意见》的规定,事实上婚姻的认定有1、在1986年3月15日实施《婚姻登记方法》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大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都符合婚姻的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就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大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居时双方都符合婚姻的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婚姻的法定条件这是我国事实婚姻的法律关系,不以有无孩子为条件。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首先要确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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