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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应该去民政局补办。补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和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是一样的。对于补办结婚证的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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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不见,丢失的,当事人不能补办只能补领,但是不能异地补领。 2、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单位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单位申请补领。所以当事人在外地申请补领的,当地的民政局可以依法不予受理。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 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领取结婚证需要出具身份证与户口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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