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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
1、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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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你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十九条的情况出现的话,那么就适用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房子是你丈夫婚前买的,那么就归他所有。因为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的财产只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是第十七条规定的那些财产。由此可以看出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110ask.com网律师为您解答110ask.com网法律咨询解答:婚姻存续期夫妻间债务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110ask.com网网友问:你好,婚后一年我丈夫赌博欠了25万,因对他还抱有希望,再加上他父母不肯帮他,我便四处借钱帮他还债,基本上债务都是以我的名义借的,不过每笔债务我丈夫都给我打了欠条,目前还处在还债阶段,最近发现他又赌了,借了高利贷,我想跟他离婚,但不太清楚协议该怎么写,尤其是关于他欠的债务和我帮他还的债务问题。我们有一套住房,是在结婚前单位房改分的,房产证目前单位正在办。我们俩已经说好,他把房子以及家具家电给我。 110ask.com网律师解答: 建议详细咨询律师,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情况进行处理。
1、债权凭证并没有改变人们对法律借据的理解。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施很容易导致执行人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撤销执行法律文件的; (三)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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