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时,承担下列义务:(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二)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三)为举报人保密。
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察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进入用人单位时,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二)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调查人拒不签名、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
回避决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回避决定前,承办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回避申请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承办人员的回避,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决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