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
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国道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公路修建、养护需要,在空地、荒山、河流、滩涂取土采石,应当征得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在上述地点取土采石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和水利、电力、通讯设施以及农田水土保持。在县(市)人民政府核准的公路料场取土采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或者索取价款。
当事人对公路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上级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公路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路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5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523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