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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当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经各级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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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一般的都是行业默认的时间或者是企业设定的有效时间。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事实上,一个产品,特别是电子电气产品几乎是不可能几年都不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原材料和元部件供应商。因此,理论上检测报告没有有效期,但是,实践中种种原因又不可能维持检测报告长期有效。依据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是有有效期的,那是因为产品认证不仅涉及产品的设计,还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因此,认证证书有效期通常为四年,证书到期意味着为此认证颁发的检测报告也就失效了。此外,产品质量检验是分批次检验,而且还会抽检。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是当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经各级标准化部门审查认可的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对有争议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出公正裁决的活动。有权提出检验申请的申请人包括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申请。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质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除损耗品外,样品应当在仲裁检验终结后返还或者按有关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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