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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
回答一:离婚后,你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条件。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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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上户口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孩子以后的生活上学等等事情的办理。国家的规定是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明,双方的结婚证和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超过期限,需要按照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办理。 2、彼此在办理离婚期间不给孩子上户口,这样的理由不充分,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然后带着相关证明到妈妈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相关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第一、先要在医院把宝宝的出生证明办了,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第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第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一起办了。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你可以先去上户的地方问问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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