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若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事宜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约定,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按离婚协议办理相关事项,其一,...
1、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一般是有效的。 2、但还必须满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已订立离婚协议、双方具有结婚登记记录等条件,经过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离婚协议中以下约定也是无效的: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家庭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等。 所谓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实际争议有联系的地点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首先,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管辖。 其次,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 离婚协议中以下约定也是无效的: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家庭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这是对财产的无权处分
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的分割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 但是对于以下两种情形能再次分割: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以上两种要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有未处理的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在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行,法律规定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4、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5、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6、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对于一些夫妻间的财产如果是在协议中没有提到过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再次分割的。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可能夫妻双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着多少,那么这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最难解决的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