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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退股的情形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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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徵信机构通报﹐并由徵信机构在其徵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做股东。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被执行人。但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股东后,有执行能力的,股权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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