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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有:一是已实际执行一定的刑期,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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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定对象。 并非所有罪犯都能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 (二)法定的实质性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性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种情况的,应当认为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与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与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无再犯罪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的生活来源、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执行法定刑罚的时间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刑期限制。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司法厅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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