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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对于拖欠工资怎么办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发包单位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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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工头拖欠报酬有以下解决方式: 1、找包工头协商 2、找人调解 4、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你们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通常被包工头拖欠工资的不止一个两个农民工,所以,建议你们联合起来去仲裁或去起诉。要是情况较为特殊,涉及的欠款也很多的话,可以律师介入。
1、包工头拖欠工资的,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只接投诉有资质的发包商。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让发包商要求包工头支付工人工资。2、依据参考《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具备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作为发包方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支付工资,更依法向承包人追偿。3、《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促裁。 有几点需要注意: 1、必须说明,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形成劳动关系(而不是合作关系,因为包工头的欠条说是欠“工程款”),这点很重要,如果是合作关系,则是经济纠纷而不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属于法院的事。 2、必须强调,自跟包工头后,农民工根据他的工作要求完成工程并接受他的日常管理及人员调配(这点是配合以上第1点); 3、对于证明,可以说明:一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及建立时间;二包工头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注明是要包工头支付工资,而不是“工程款”) 4、如果劳动部门受理,还可以利用包工头未及时支付工资申请以予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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