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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集资人的钱要不来了怎么办

2021-12-05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而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产的,予以没收,并当场上缴中央金库。地方政府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能通过财政拨款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非法集资案件到达法院的,法院将组织清退清退阶段,剩余的全部款项将返还给集资人。钱不足以返还的,由集资人自行承担。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没收财产。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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