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包工头每月什么时侯支付工资给工人,要求提供工资表及签收资料给公司,否则公司不予支付工程款。同时公司监督是否有按合同约定支付...
首先你得说下是什么性质的合约,合约内容是什么? 因为一般情况下妻子代签合约,可以构成表见代理,该合约是有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需要的证据材料有:误工证明、银行流水、完税凭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最终只能按照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额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工程名称 一期扩建 信息来源 l合同草案 工程部位 一、二栋厂房 □合同更改 合同名称及合同概况:(合同起草部门填写)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要求 □更改要求 □管理承诺 包括工程明示的要求、隐含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 评 审 意 见 在建工程部签署推荐承包商的意见(承包商是否属于企业合格名录,是否有不良记录) 评 审 人 员 签 字 分管副总经理合理性评审(评审技术、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及承诺的可实现性) 经营副总经理合理性评审(评审合同的完整性、明确性、价格的合理性、承包合同费用是否已经列出) 财务部门评审(评审工程款支付及违约索赔条款) 办公室合规合法性评审(评审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批准 意见 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合同总体评价、签署评审结论) 批准人 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5,255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