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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
第一步: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 1、抚养方(父亲或者母亲)的入户书面申请; 2、小孩的出生证明以及派出所提供的亲子鉴定证明; 3、抚养方(父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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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但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对孩子均有抚养的义务。鉴于你们协商分手,孩子处于哺乳期,原则上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好去当地的妇幼保健院问一下,这个也是各地不一。一般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不过有的地方,只要求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然后不查看婚姻证明。如果不能办理,也可以以后补办的。先找到这个接生医院医生,要求她详细填写婴儿出生记录。建议盖医院公章,然后准备如下内容:A、监护人填写《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表在县卫生局领龋B、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详细情况证明,并盖公章。 出生证明办理的证件: 1、父母身份证原件 2、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 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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