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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
交通事故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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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4、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条件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只是针对于在人身损害的上面,不管受害者是属于哪里原户口那么在赔偿上面是没有任何的区别,而赔偿义务人就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进行给予,但如果受害者死亡那么在赔偿上面就会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城镇(农村户口或者未经过户籍登记的未成年人除外)。农村户口受害人提供下列证据,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1、交通事故农村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害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文件等;3、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城镇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提供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以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受害人在城镇依法取得孳息,例如房租、银行存款利息、基金分红利息等,需提供该孳息能维持本人基本生活的证明文件;5、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有数额稳定的存款交易记录;6、其他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主要收入来源在城镇的证据。
具体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不一样。需要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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