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于出让方来说,债权转让改变了资金周期,可以在最快时间内实现资金变现,让理财更具计划性和灵活性。也就是说,当投资人急需流动资金时,可以...
1、债权转让要支付手续费0.5%,所以平台是受益的,同时对债权转让也有一定的制约; 2、对于继续用钱需要套现的投资者,债权转让好处是能解决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和集体利益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转让债权。例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达成企业间借款协议,某甲单位向某乙单位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年,收取高额年息 某甲收取一年利息后,某乙逾期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其他利息。某甲如果此时诉至法院,要求某乙偿还本息,法院虽然会支持乙之请求,但也会对某甲已经收取的利息和对某乙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追缴。如果某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某丙可以作为受让人起诉,并要求乙方偿还转让后的债权。这种转换后,案件从原来应该处罚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纠纷转变为合法的债权追偿纠纷。法院不能再惩罚某丙,这将极大地损害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转让无效。因无效转让给受让人造成损害的,转让人应当予以赔偿。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我们认为,这类合同应区分附条件或附期限而分别处理,因为期限必然到来,而条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
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车子已经办理了抵押,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故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车过户给他人。需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抵押车一般都是通过正规手续抵押给贷款机构,手续齐全,签订各种协议。抵押车的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购买抵押车可以正常行车,审车和买保险,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过户。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