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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药费用是由工伤基金负责支付的,这个如果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医药费方面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次,一次性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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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后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新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加班机构帮助续保;未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公司辞职了社保怎么办可以参考一下以下内容: 1、你在离职期间,社保就会划到个人窗口,个人窗口只能办理养老和医疗,你也可以不交,只是享受不了医疗保险。 2、离职后公司会停征你的社保,没有什么类似的本本和证明,社保只需要你的身份证就可以直接查,目前只能在你办理过的地方,还没全国联网。 3、不能领取失业金,因为你是辞职的,而且领取失业金还需要公司开证明。 4、医保停了后就不能享受,如要享受需正常交一个月后才可。 5、、公积金如果你离开了所在地是可以取出来的,若不离开,找到新单位直接跟你交就可以了,每个单位交的比例不同,缴纳的银行可能也补同,共四大银行,视情况而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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