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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需当事人约定的。法定担保物权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了是不需要当事人进行同意或者双方有约定的,只需要保证担保物权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
是无需当事人约定的。法定担保物权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了是不需要当事人进行同意或者双方有约定的,只需要保证担保物权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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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担保物权人实行担保物权的债权范围。具体包括:1、约定范围。在设立担保物权时,双方会就担保范围进行约定; 2、法定范围。在当事人双方为事先做好约定的情形下,担保物权的范围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范围包括主要债权以及派生出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担保物权人实行担保物权的债权范围。具体包括:1、约定范围。在设立担保物权时,双方会就担保范围进行约定; 2、法定范围。在当事人双方为事先做好约定的情形下,担保物权的范围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范围包括主要债权以及派生出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留置是法定的,不需当事人约定。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它不能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必须是法律直接规定,可以说,留置担保的成立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就不能留置该物,例如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在定作人不给付加工费时,承揽人就不得留置承揽的标的物。这并不是否定了留置的法定担保性质,而是债权经协议自愿放弃留置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另行提供与债务价值相当的物作为担保。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担保法》司法解释进一步作出了当事人可以约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权。该解释107第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编辑推荐阅读:承揽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当事人能约定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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