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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报案、控告信用卡诈骗经济犯罪行为,您需要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被控告人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电话、住址等能证明或联系到被控告...
信用卡诈骗报案材料需要提供如下证据材料:1.被控告人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电话、住址等能证明或联系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资料;2.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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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报案、控告信用卡诈骗经济犯罪行为,您需要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被控告人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电话、住址等能证明或联系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资料 2、被害人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损失的证明能够如银行的催款单等 3、被控告人信用卡被冒用的过程等报案材料 4、银行控告的案件中,被冒用身份骗领信用卡的申请资料、信用卡款项损失情况(银行帐户清单)、银行存款经过及结果等 5、查找相关证人的线索等。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编造的引进资金一、合同诈骗案报案材料: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二、贷款诈骗罪报案材料:1、涉嫌人贷款时贷款合同。2、部分合同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3、涉嫌人使用作担保的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担保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材料。4、提供涉嫌人获取贷款后,审查、审批材料等。2、涉嫌人所使用的虚假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假名片、项目材料等,证明贷款资金去向,用途的汇票、支票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如下: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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