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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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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要要回孩子的,我会建议您可以先跟对方进行一个友好的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变更,您就可以跟对方签署一份变更权的协议,并进行就可以了。如里对方不同意变更,你可以到去起诉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随你一起生活的,一般是有可能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给您的。建议您在诉讼时多提供一些您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能够证明您与孩子长期生活的证据,或者孩子愿意跟您一起生活的证据,来证明子女与您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从而能有利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抚养权的分配主要是要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子女利益考虑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司法实践中认为若夫妻双方能够给予子女的成长条件和教育水平相差无几,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一般会判给母方。父方想要争取孩子尤其是女孩的抚养权,需要证明父方所给予的条件更适合子女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的抚养也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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