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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可以转让股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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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生活补偿):(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二)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四)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失业金。股份可以转让/
资产独立,所以公司的并不是的贷款,有贷款并不影响股权转让,除非贷款合同中有限制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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