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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83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法有一个...
看证据情况。 《刑法》对缓刑的适用条件,规定了五个积极条件、两个限制性条件;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般还会规定更细致的诸多限制性条件。如果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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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审法院是否会减轻刑罚,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检察院的举证情况、一审的判决情况来分析。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不服一审下落不明判决而上诉的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上诉平加刑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实行改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不服一审上诉,二审法院能不能改判是需要根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错误,如果没有问题就不会改判,反之就会改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当然可以,也可以。根据我国刑诉法18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首先,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第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使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二审可以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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